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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术在线记者9日采访上海武术院书记孙建东

时间:2014-10-11 9:14:35  作者:中华气功大全网  来源:www.cn-boxing.com  查看:283  评论:0
2014-10-10  

编者按:2014年10月9日,记者专程前往上海武术院,采访了上海武术院、上海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书记、副院长孙建东。孙书记向我们传达了国家对武术发展的方针政策,并撰文《对上海市武术协会改革的思考》,为上海武术未来发展提出了新的建议。

 

对上海市武术协会改革的思考

文/孙建东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重点是要将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落到实处,作为武术院的领导者,更重要的是要结合上海的实际,科学的实施武术的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实现体育事业科学发展,从“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转变;真正理清责权界线,建立体育工作的新机制体制,按照体育局规划三年后崇明基地建成,武术的布局将是:一线训练在崇明,二线训练在市区(一、二少体校或单列学校),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及协会在南京路原址,面对上述问题,谈谈如何以协会实体化改革为突破口,推进武术的改革步伐。

一、协会实行实体化的依据

1993年4月召开的全国体委主任会议,通过了《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要“加快运动项目协会实体化步伐,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协会制”,“使运动项目协会成为责权利相统一、全面负责本项目管理的实体,逐步形成以单项运动协会为主的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意见》制定了《关于运动项目管理实施协会制的若干意见》,对实施协会制的原则、方法步骤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说明。

1994年和1997年国家体委分两批组建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单项运动协会自上而下由官方组织成立的,大多附设在体育行政部门的中心。

2000年体育总局制定《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是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体育行政部门备战奥运,所以由事业型协会向社团型协会的转变没有实质性展开。

二、协会实体化改革当前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由于协会大多附设在体育行政部门的中心,是“虚化”的组织,所以协会的改革只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推进。

1)目前的项目管理中心与协会合二为一的形式,造成了单项运动协会定位模糊、职能不清,管理中心作为体育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又将协会办的职能垄断,实际上兼有行政、事业和社团3种身份。身份的交叉与职责的不明,使得管理中心对自己的工作目标与任务不甚明了,直接影响了管理的效果与效率。

2)管办不分为官僚主义作风和权力的寻租与腐败提供了条件。项目管理中心本应是管理部门,确成为替代协会办事的机构,使协会具有政府职能部门的色彩,加上长期以来有关部门对行政手段的依赖,使得协会在管理与运作上政府行为多于社团行为。一方面单项运动协会作为社团的灵活性、民间性优势没有发挥出来,管理手段单一;另一方面,中心与协会合二为一形成资源垄断,加上政府对于新的组织形式的监管体制还不完善,造成权力寻租的可能。权力与事业实体、经济实体结合,缺乏制约机制,容易滋生腐败。

3)管理中心作为体育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其干部人事任命和财务预算由体育局控制,因而在实践中,中心更多的是对上负责,完成政府交给的任务,很少能有效了解社会发展的需求并有效满足这种需求。目前在竞技体育成绩稳步提高的同时,大众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相对滞后,许多项目只注重提高,而不注重普及,没有把人民大众日益增长的对体育文化与健身产品与服务的需求放到应有的高度。许多项目的职业化和市场化举步维艰,遭遇了管理上、机制上的各种困难,甚至是社会的信任危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单项运动协会实体化改革走过了一条曲折的探索之路,项目管理中心与协会合署办公的形式只能是一个过渡阶段,而不是协会实体化改革的最终实现形式;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依赖国家办体育的实际问题,没有突破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体育管理模式,与真正的社团型协会还有相当的差距”。

中央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中已经明确指出,“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深化我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实行管办分离,协会实体化改革是符合实际的最佳实现途径,体育部门各级领导班子都要认真学习与领会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政策,思想要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指示精神上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推动大众健身。李克强强调“要坚持改革创新,更多依靠市场力量,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推进职业体育改革,鼓励发展职业联盟,让各种体育资源“活”起来”。

三、理顺、剥离上海市武术协会在三位一体中的职能

职能划分:

上海武术研究院:是武术研究机构。主要任务是对武术的历史、理论、技术和有关方针政策进行研究。

上海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是管理机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统一组织,对本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发展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竞赛的管理;比赛的审批工作;

上海市武术协会:是武术办事机构。任务是推动项目运动发展,促进武术运动普及和技术水平提高的群众体育社会团体。

武术协会业务范围包括:

(一)贯彻执行有关武术运动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纲要,推动群众性武术活动的开展;

(三)研究、拟订武术运动项目的竞赛制度,对武术竞赛体制、竞赛规则、规程、裁判法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实施;

(四)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承办武术比赛活动;

(五)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建立武术训练网络,提出完善武术训练体制的建议,促进武术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六)受体育局委托,选拔和推荐运动员、教练员,组织运动队训练工作;

(七)拟订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管理办法;

(八)实施《中国武术段位制》等级制度;

(九)继承、整理、研究和弘扬中华武术,组织武术理论、运动技术、科研教学等专题调查研宄,开展武术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武术科学化;

(十)组织和指导社会武术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和科研人员等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出版武术运动书刊、杂志、音像等;(十二)根据国家规定,积极挖掘武术资源,开展与武术有关的多种经营,发展武术产业,为武术事业的发展积累资金;

(十三)承办体育局、体育总会委托的有关武术运动的其他事宜。

四、解决的途径与办法:

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实行管办分离的法律、法规依据是,《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条,“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管理该项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工作”,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坚持改革创新,更多依靠市场力量,推进职业体育改革,让各种体育资源“活”起来”。单项运动协会法制化的重要步骤是接管中心的事务,全面介入训练和赛事的经营管理,

1、做好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中心与协会的职能与职责范围。

2、从实际出发,协会能够完成的部分先剥离给协会。

3、竞赛、武术活动推广、段位制工作,由协会竞赛部、培训部,段位制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4、工作人员随业务转移,由协会管理,协会行使办的职能。

5、协会训练经费从承担的经费划拨。

职能划分,管办分罔,在运作过程中,协会逐步完善,逐渐脱离中心,使改革稳步实施,最终实现实体化,走向良性发展的市场经济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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